关于开展暑假期间校外培训违规行为专项整治联合检查的通知
关于开展暑假期间校外培训违规行为专项整治联合检查的通知
各县(区)“双减”工作专门协调机制办公室,市公安局、市文旅局、市体育局、市科技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按照山西省“双减”工作专门协调机制办公室《关于开展暑期校外培训违规行为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晋双减办〔2022〕1号)文件要求,针对暑假期间校外培训市场有回潮反弹趋势,为进一步巩固我市“双减”工作成果,净化校外培训市场。经研究决定,市“双减”工作专门协调机制办公室成立联合检查组,对暑期校外培训违规行为进行专项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7月7日—8月28日
二、检查内容
(一)疫情防控
1、所有学科类培训机构在暑假期间,按照国家“双减”政策要求,不得开展线下教学培训行为。
2、非学科类培训机构要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在主管部门的监督指导下做好疫情防控措施,有序开展线下教学活动。
(二)在职教师违规补课
严查在职教师是否存在有偿、违规补课行为,做到“发现一个,查处一个”,对违法违规的教师要按照《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从严从快处理。
(三)无资质办学、违规培训、隐形变异开展学科培训
严查无资质办学、超许可培训、隐形变异、违法违规学科类培训;严查非学科类培训机构和托管班、自习室、教育咨询等机构以“素质拓展”“思维训练”等名义超范围违规开展学科类培训;严查以“家政服务”“研学”“住家家教”“众筹私教”等名义隐形变异开展学科类培训;严查隐藏在居民小区、办公楼、写字楼等场所违规开展的各种“补习班”等“地下”培训。
三、检查方式
市“双减”工作专门协调机制办公室成立联合检查组,采取“四不两直”、明察暗访等方式对各县(区)进行抽查。
四、工作要求
(一)各县(区)要高度重视暑期校外培训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积极配合市检查组完成工作,并及时部署持续不断进行执法检查,对违规行为立即处理,消除隐患。
(二)检查组成员要严格按照省下发的《校外培训监管行政处罚流程图》和《校外培训监管行政处罚文书格式范本》规范执法。
(三)检查过程中,检查组要留存检查记录(影音资料)并下发整改通知单。
(四)检查过程中所产生的差旅费用按照规定回原单位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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