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面向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机构有序恢复线下教学的通知
关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面向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机构有序恢复线下教学的通知
各县(区)“双减”协调机制办公室,市科技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体育局:
按照当前疫情防控总体要求,现就校外培训机构有序恢复线下教学的相关要求明确如下,请按照要求抓好落实。
一、严格落实主体责任
各县(区)及市相应主管部门要落实监管责任,对校外培训机构恢复线下教学活动进行指导验收。各类校外培训机构法人代表是疫情防控的直接责任人,要严格按照主管部门疫情防控的要求做好恢复线下教学的各项工作,确保万无一失。
二、严格落实健康监测
机构教职员工及学生在进入培训机构时需提供5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及“三码”(健康码、行程卡、同行密接人员自查信息),机构要严格落实测温、验码、戴口罩等日常防控措施。开展线下教学活动时要求学生提供共同居住人的“三码”,建立台账。三码正常的,方可进入培训机构,学生之间必须保证间隔一
米以上的安全距离。
三、严格落实消毒通风
各类校外培训机构必须对内部场所进行全面消毒及通风,并在教学活动结束后,做到“一课一消”,每日进行登记,建立台账。
四、夯实疫情防控物资保障
各类校外培训机构要加大储备疫情防控所需物资、设施,根据师生员工数量,储备足够使用一个月的防疫物资。
五、完善疫情防控方案
各类校外培训机构要严格按照主管部门要求,制定疫情防控方案和应急处置预案,并积极与属地内的卫健、疾控、公安等部门“点对点”协作,落实“一对一”定点医院、专业人员进行指导,确保疫情联防联控。
六、严格检查验收
各类校外培训机构在做好疫情防控各项措施的前提下,向属地相应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由相应主管部门进行核查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开展线下培训活动。
七、其它工作要求
(一)未纳入资金监管的机构不得进行线下教学活动,主管部门要加大监督检查打击力度。
(二)按照山西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校外教育培训监管与服务综合平台全面应用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各主管部门要积极推动机构在平台上上架课程,6月底前实现全覆盖。
(三)校外培训机构按照要求积极主动与监管银行进行对接,开通预收费监管专用账户,主管部门要积极推动实行网上预约课程,实现“一课一销”。
(四)本通知自即日起实施,如有变化,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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