稳定和扩大残疾人就业岗位我省出台多条措施
逐步开展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专设职位招录(聘)残疾人工作
我省近日出台《山西省促进残疾人就业三年行动方案(2022——2024年)》,实施5方面多条措施,稳定和扩大残疾人就业岗位。
我省将促进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建立各级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安排残疾人就业情况统计制度,逐步开展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专设职位招录(聘)残疾人工作。确保到2025年,安排残疾人就业未达到规定比例的省级、市级编制50人(含)以上的党政机关及编制67人(含)以上的事业单位(中小学、幼儿园除外),至少安排1名残疾人就业。
扶持残疾人集中就业和辅助性就业。扶持安置、带动残疾人就业能力强的残疾人集中就业龙头企业,打造一批残疾人集中就业示范性机构。支持社会力量投资兴办残疾人辅助性就业机构,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创建残疾人辅助性就业车间,开发辅助性就业生产项目。有条件的辅助性就业机构要设置社会工作岗位,配备残疾人就业辅导员。
帮扶残疾人自主创业、灵活就业、公益性岗位就业。残疾人创办具有公益性、福利性且在民政部门登记为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经营场所用电、用水、用气、用热等费用按照民用标准收取。政府和街道兴办的贸易市场,设立商铺、摊位以及新增建设邮政报刊零售亭、彩票投注站等便民服务网点时,应预留不低于10%的网点给残疾人,并适当减免摊位费、租赁费,有条件的地方应免费提供店面。
帮扶特殊困难残疾人就业。开展助残帮扶项目,每年资助不少于5000名残疾人发展产业,实现家庭稳定增收。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在招录(聘)残疾人用工时,将残疾人大学生作为重点招录(聘)对象。扶持培育一批医疗按摩从业人员,鼓励、扶持盲人和社会力量开设盲人按摩机构;加大对盲人按摩机构建设扶持力度,建设省盲人按摩医院。
提升残疾人就业职业技能。开展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对城乡残疾人、残疾人大学生参加职业培训的,按规定给予职业培训、取证补贴。鼓励支持互联网平台企业、中介服务机构、助残社会组织等,帮助残疾人开展网络零售、云客服、直播带货、物流快递、小店经营等就业创业新形态。组织一批头部平台、电商、快递等就业新形态企业对接残疾人就业需求,每年开发一批岗位定向招聘残疾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