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监管部门力促电子商务经营主体倍增
3月16日,市市场监管局出台19条措施,切实解决市场主体“急难愁盼”问题,促进全市电子商务经营主体倍增。
围绕创优服务畅管理,简化电子商务经营主体经营场所登记,深化“一址多照”“一照多址”“一证多址”改革,鼓励个体工商户线上、线下“一照多址”经营。提高电子标识审核效率,将电子标识审核周期由5个工作日缩短至3个工作日。拓宽创业领域,鼓励支持京东、美团、饿了么、多多买菜等特色鲜明、辐射力强、集聚效应突出的电子商务平台延长产业链,进一步吸附个体工商户创业,带动就业。鼓励新业态新经营模式发展,引导、鼓励通过互联网从事经营活动的网红、代购、小额交易自然人网店办理注册登记,依法开展网络交易,合法享受政策红利。鼓励传统批发零售业个体工商户创新经营模式。
围绕降低成本减负担,督促、引导电子商务平台企业降低过高的不合理收费和抽成,增强收费标准、规则和抽成比例的公开透明度。鼓励众创空间为创业者提供免费互联网接入服务,降低资费。减轻企业经营负担,强化金融政策支持,推动全市市场主体上规模、增实力、提效益。
围绕提质量护知产,强化品牌建设,鼓励支持电子商务经营主体通过注册商标、申请专利,加强知识产权创造运用,提升市场占有率。深入开展质量提升行动。实施专利转化专项工程。实施地理标志运用促进工程,开展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工作,指导电子商务经营主体规范使用地理标志专用标志。加强知识产权行政保护,严厉查处侵权假冒等违法行为。
围绕维护市场守秩序,严格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营造公平竞争环境,严厉打击垄断和不正当竞争行为。优化执法方式,组织开展“2022网络市场监管”专项行动,综合运用多种执法手段,守护市场秩序。完善信用修复机制,通过“线上+线下”方式,及时为符合条件的电子商务经营主体实施信用修复,解除信用约束措施,鼓励失信主体纠正失信行为、重塑良好信用。
围绕选先进树典型,积极开展培训辅导,发挥典型示范效应,通过宣传表扬,提高全市电子商务经营主体的职业荣誉感和获得感,扩大影响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