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担相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和重要文件的起草工作;承办机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承办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行政赔偿工作及其他法律事务;组织研究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和改革开放的重大问题;承担新闻发布和信息引导等工作;组织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指导和协调全市招标投标工作;管理全市综合性评标专家库,监督管理基本建设物资采购招标投标活动;负责依法招标项目的招标方案核准工作;组织起草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管理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承担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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