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测分析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状况,提出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结构和资金来源及调控政策;编制固定资产投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提出深化投资体制改革和修订投资核准目录的建议;组织重大项目规划、布局并下达前期投资计划;审核市重大投资项目和国家、省有特殊规定重大项目的开工报告;负责投资项目及后续管理;负责市直各部门、公检法司系统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有关事宜;负责限额以上房地产项目的审核及计划安排;指导工程咨询业发展。加强对执行投资政策和规定情况的跟踪检查,加强对全省重点工程建设的协调、服务、监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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