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02-02 16:01
来源:信息化办
发布人员:新闻中心
根据《山西省财政厅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晋财社[2019]1号)和《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山西省财政厅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就业补助资金使用监管的通知》(晋人社办发[2020]2号)文件精神,对小微企业一次性吸纳补助服务单位上报申请吸纳补助的资料进行审核。经资料审核符合小微企业一次性吸纳补助的共94人,申请岗位补贴94000元(玖万肆仟元整)。资料审核完毕,现予公示。公示日期从2023年2月2日到2023年2月6日。如有异议,请于公示结束前向大同经开区组织与人力资源部反映,电话:0352—6116108。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
大同经开区组织与人力资源部
2023年2月2日